• 周朝姬旦著名人物介绍

    周朝姬旦文化成就

    本名:子瞿,别称:武乙,所处时代:商朝

    周公,姓姬名旦,是周文王姬昌第四子,周武王姬发的弟弟,曾两次辅佐周武王东伐纣王,并制作礼乐。因其采邑在周,爵为上公,故称周公。周公是西周初期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教育家,被尊为“元圣”和儒学先驱、奠基人。周公一生的功绩被《尚书·大传》概括为:“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乐,七年致政成王。”周公摄政七年,提出了各方面的带根本性典章制度,完善了宗法制度、分封制、嫡长子继承法和井田制。周公七年归政成王,正式确立了周王朝的嫡长子继承制,这些制度的最大特色是以宗法血缘为纽带,把家族和国家融合在一起,把政治和伦理融合在一起,这一制度的形成对封建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为周族八百年的统治奠定了基础。贾谊评价周公:孔子之前,黄帝之后,于有大关系者,周公一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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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简称史,一般指人类社会历史,它是记载和解释一系列人类活动进程的历史事件的一门学科,多数时候也是对当下时代的映射。如果仅仅只是总结和映射,那么,历史作为一个存在,就会慢慢的消失成为过去。历史是文化的传承,积累和扩展,是人类文明的轨迹。历史仅仅是历史,具体真实性,就算是历史学家也未必能说的真明了,因为,本站的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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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朝姬旦文化成就

    在文化上周公提出了“明德慎罚”的道德规范,制定了完整的礼仪仪式,此外周公曾提出“敬德保民”,制礼作乐,建立典章制度。其言论见于《尚书》诸篇,如《金縢》《无逸》等。周公对易经创作也有贡献。周公受孔子推崇,被儒家尊为圣人。周公思想对儒家的形成起了奠基性的作用,汉代儒家将周公、孔子并称。

    完善礼乐

    周公制礼,是周公一生最主要的功绩之一。礼发源极早。“礼”字在殷商时期甲骨文中已经出现,据《说文解字》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判断,最初的礼只是人们祈求鬼神的特定仪式。周公“制礼”则是为了满足安排祭祀秩序的需要,根据血缘关系和等级身份,分别制定尊卑之间,长幼之间,亲疏之间各自的不同行为规范。周公之“礼”,把礼原初的“事神致福”之意淡化,从规定不同身份的人等应该遵行的礼仪出发,最终成为宗法等级制度的依据和标准。

    孔子曾说:”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初的礼乐是沿袭夏、商而来的,不过,在周初,由以周公为首的西周贵族陆续加以厘定、增补、汇集、渐渐成为法定的制度。《礼记·礼器》云:“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夏商的礼乐主要用于敬神和庆典;《说文解字》云:“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荀子·礼论》云:“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经过周公修订的礼乐,则主要是用来维护社会等级制度和宣扬道德理想,与其说周公制礼作乐,不如说周公对殷礼进行了一番改造以适应新生的政权。

    周公制礼作乐,并非仅仅是改造殷人的祭祀典礼和置换典礼所用之乐歌,而是涉及了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各个方面。王国维说:“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二曰庙数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这些不同于殷人的社会制度,虽然不一定是周公制礼作乐时亲手制定而是在具体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但是周公在摄政期间的所作所为奠定了周代社会制度的基础。

    可见,周公制礼作乐,并非是前无所因的创举,而是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损益夏商旧礼,结合周族原有的习惯,制定出的一套调整宗法人伦制度和行为规范体系。

    作为“人情所不免”的乐,本就是随人类文明而发展。在中国,如果从贾湖骨笛形成完整音阶形态算起乐在中国至少有九千年,乐既反映和表达人的情感,也显现多种功能性意义,但乐为礼制用途如此彰显的确应从周公始。乐本无所谓礼与俗,当乐与礼制仪式相须且固定为用形成常式与风格,当依等级观念在使用过程中按用乐类型乐器拥有数量和乐舞承载人数之多寡分出尊卑贵贱,也就成为“为用”理念下的定势。中国的用乐传统由此形成两大主导脉络或称两大体系,即礼乐和俗乐。所谓乐分礼与俗,恰是因有了礼制用乐方显俗乐意义没有礼也无所谓俗,从这种意义上讲,周公开国家意义上功能性用乐分类的先河。

    敬天保民

    周公制礼,着眼点不限于诸侯,他较多关注下层庶民。在平三监之乱后,周公封胞弟康叔于商都朝歌。为了巩固周的统治,周公先后发布了各种文告,从这里可以窥见周公总结夏殷的统治经验,制定下来的各种政策。周公曾先后给卫康叔《康诰》《酒诰》《梓材》三篇文告。

    他告诫年幼的康叔:商朝之所以灭亡,是由于纣王酗于酒,淫于妇,以至于朝纲混乱,诸侯举义。他嘱咐说:“你到殷墟后,首先要求访那里的贤人长者,向他们讨教商朝前兴后亡的原因;其次务必要爱民。”周公旦又把上述嘱言,写成《康诰》《酒诰》《梓材》三篇,作为法则送给康叔。周公写作三篇文告给予康叔的原因,一则是康叔统治的为殷人腹心地带,问题最尖锐最复杂;二则是周公首先征服的,也是三监反周所据的殷人集中的地方,而战争胜利之后,康叔受封也比较早。《康诰》《酒诰》《梓材》可以看作是周公对新征服地区的施政纲领。三篇的主旨是“敬天保民”、“明德慎罚”,为的是使殷民在连续两次大动荡之后安定下来,使殷民从事正常的农业生产和商业活动。但又不是一味迁就,对饮酒成风,不孝不友是毫不客气的。康叔到殷墟后,牢记周公旦的叮嘱,生活俭朴,爱护百姓,使当地吏民安居乐业。

    《康诰》的目的是安定殷民,全篇内容不外是“明德慎罚”。周文王因为“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才有天下。殷代“先哲王”也是安民、保民。“明德”的具体内容之一就是“保殷民”。“慎罚”,是依法行事,其中包括殷法的合理成分。刑罚不可滥用,有的案情要考虑五六天,十来天,才能判定。至于杀人越货,“不孝不友”的,要“刑兹无赦”。文告中反复强调“康民”“保民”“裕民”“庶民”。告诫康叔要勤勉从事,不可贪图安逸。“天命”不是固定不变的,能“明德慎罚”才有天命。“明德慎罚”也不是一切照旧,而是参酌殷法,推行周法,使殷人“作新民”。

    《酒诰》是针对殷民饮酒成风而发的。酿酒要用去大量粮食,这种饮酒风习在以农业起家的周人看来,简直无法容忍。周公并非完全禁酒,在有祭祀庆典的时候还是可以喝一点。群饮是不行的,不可放过,要通统捉来“以归于周”“予其杀”。“予其杀”是我将要杀,未必杀。所以“归于周”,是不要给殷人以象“小子封刑人杀人”的印象。这同“保民”“安民”是一致的。应该引导殷民去“艺黍稷”即种庄稼,也可“肇牵牛,远服贾”,去经商养父母。殷代先王,从成汤至帝乙都不敢“自暇自逸”,更何况敢聚会饮酒了。至于工匠饮酒,另当别论,不要杀,姑且先进行教育。在政策上区别对待是十分鲜明的。

    《梓材》也还是提倡“明德”,反对“后王杀人”。至于民人之间,也不要相残害,相虐待,乃“至于敬寡,至于属妇,合由以容”。上上下下不虐杀而“敬寡”,而“合由以容”,自然会出现安定的局面。这种局面的形成不是轻易可以得到的,要象农民那样勤除草,整地,修整田界水沟;象维修居处那样,勤修垣墙,壁上涂泥,顶上盖草;又如同匠人治器,勤事修斯,再涂上黑漆和红漆。总之,勤用明德、保民,才能“万年惟(为)王”。

    三篇贯穿一个基本思想是安定殷民,不给殷民一个虐杀的形象,处罚要慎重,要依法从事。至于改造陋习——酗酒,一是限制,二是引导,三是区别对待。做为统治者,要勤勉从事。

    《康诰》《酒诰》《梓材》是周公对被征服地区的政治方略,而《多士》是对待迁到洛邑的殷顽民的政策。洛邑建成之后,这批建城的殷顽民如何发落。自是摆在日程上的问题。《多士》是周公向殷顽民发布的文告。全文分作两大段。第一段是攻心,让殷顽民服从周人统治。理由是你们这些殷士不好,上天把大命给了我“小邦周”,决不是我“敢弋殷命”“敢求位”。这如同你先祖成汤取代不道的夏桀一样,也是“上帝不保”夏桀。我把你们从“天(大)邑商”迁到西土,不要怨我,我是矜怜你们的,这也是天命所在。第二段内容是宣布给以生活出路,让他们就地安居,有你们的田地,有你们的住宅,“尔乃尚有尔土,尔乃尚宁干止。”如果你们能顺从听命,有德,还被任用。上天会可怜你们,否则,你们不但会失去土地,而且我还会把上天的处罚加在你们身上。

    明堂朝觐

    古代建都城,在国之阳位,要设一取象天地而上圆下方、四周圜水的建筑。为布政之宫,四户八牖,以便声教四达,称明堂。《考工记·匠人》周人明堂条郑氏注:“明堂者,明政教之堂。”蔡邕《明堂月令章句》记其多种

    功能:“明堂者,天子大庙,所以祭祀。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飨功、养老、教学、选士皆在其中。故言取正室之貌则曰大庙,取其正室则曰大室,取其堂则曰明堂,取其四时之学则曰大学,取其圆水则曰辟雍,虽名别而实同。”《诗·周颂·我将》表明曾“祀文王于明堂”。

    明堂在周初,最重朝诸侯之用。当诸侯方国朝见周公时,周公以天子身份,背负斧纹屏风,面朝南而立,诸侯贵族按其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高低,依次站在周公对面的中阶之上,东西阶和门东西,夷、蛮、戎、狄分站在东、南、西、北四门之外,较远的九采站在南面的应门之外,极远的四塞每世一来朝,告新君即位而已,不安排固定的站位。

    这般一丝不苟精心安排的诸侯朝觐天子的礼仪,无疑能十分明确天子诸侯之间尊卑上下的等级,使各安其位以维护统治秩序,这就是周公制礼的目标所在了。关于这次明堂活动的时间内容,《明堂位》说的正是周公“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周颂·清庙序》称:“清庙,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诸侯,率以祀文王焉。”孔颖达《疏》:“成洛邑在五年则朝诸侯在六年,明此朝诸侯与《明堂位》所朝为一事也。”那么《礼记·明堂位》所载周公朝诸侯于明堂,是周公营建洛邑成功之翌年,一系列庆典活动的一部分,此外还率诸侯庙祭文王,又颁度量,推进政令之划一,并以制礼作乐,为他这一年工作的重心,结果“天下大服”,周公的事业达到成功的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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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秦:张仪,天下贤士,吾殆弗如也。景春:公孙衍、张仪岂不诚大丈夫哉?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孟子: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子未学礼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甘茂:始张仪西并巴蜀之地,北开西河之外,南取上庸,天下不以多张子而以贤先王。李斯: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刘向:苏秦为纵,张仪为横,横则秦帝,纵则楚王,所在国重,所去国轻。司马迁:三晋多权变之士,夫言从衡强秦者大抵皆三晋之人也。夫张仪之行事甚于苏秦,然世恶苏秦者,以其先死,而仪振暴其短以扶其说,成其衡道。要之,此两人真倾危之士哉!诸葛亮:苏、张长于驰辞,不可以结盟誓。左思:四海齐锋,一口所敌,张仪、张禄亦足云也。(李周翰注:四海诸侯虽齐锋攻秦,一言以说,乃能敌之。)司马贞:仪未遭时,频被困辱。及相秦惠,先韩後蜀。连衡齐魏,倾危诳惑。陈轸挟权,犀首骋欲。如何三晋,继有斯德。司马光:仪与苏秦皆以纵横之术游诸侯,致位富贵,天下争慕效之……而仪、秦、衍最著。苏轼:孟子曰:“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是气也,寓于寻常之中,而塞乎天地之间。卒然遇之,则王公失其贵,晋、楚失其富,良、平失其智,贲、育失其勇,仪、秦失其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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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官林镇的韶巷村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之地,相传在春秋战国以前,这里就是一个人口众多、市

    场兴旺的农村街市,至今已有几千年的历史。韶巷村的形成和韶巷的原名虽已失考,但“韶巷”地名的启用却与孔子的学生子游到过韶巷的历史有关。

    子游(公元前506-?)姓言,名偃,字子游,亦称“言游”、“叔氏”,春秋末吴国常熟人,以其言行似孔子,有“南方夫子”之称。子游少孔子四十五岁,是孔子七十二贤人和“孔门十哲”之一。他被孔子许为其“文学”科的高材生,后人往往把他与子夏合称为“游夏”。子游二十多岁就担任了“武城宰”(治所在今山东费县西南),实行孔子关于“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的教诲。孔子到武城时,“闻弦歌之声”,甚为嘉许。孔子去世后,子游自己授徒讲学,其后学在战国时期形成了一个颇有影响的学派。  公元前470年前后,子游从楚地游学归时,路经韶巷,在此休整小憩,曾在该街市的一个闾巷设坛讲学,宣传孔子的礼乐之仪,以教化当地百姓。讲学之余,子游集合随从弟子,吹奏上古舜帝所作的宫廷音乐中等级最高的雅乐———《韶

    乐》(古有“《萧韶》九成,凤凰来仪”之说),又演唱舜传帝位于禹时和臣僚一起唱的《卿云》之歌。歌云:“卿云烂兮, 缦缦兮,日月光华,旦 旦兮(卿云,指祥瑞之气)!”村人听后深受感化。 子游东归后,《韶乐》之声在韶巷“悬梁三日而不绝”,以致醇厚民风、弦歌之声便在当地世代相传。村人怀思子游其德,便把他和随从弟子吹奏《韶乐》之处改名“韶巷”,同时又把村名改为“招贤”(韶巷小学的原名即为“招贤小学堂”)以资纪念。然而,后人认为将韶巷作为村名更具代表意义,从此便用“韶巷”替代“招贤”作为村名沿袭下来。后经世代变迁,“招贤”村名已无人提及,但韶巷之名却至今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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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马家族累世聚居,和睦相处,祖辈诗礼传家,家考严正。

    远祖:西晋皇族安平献王司马孚。到北魏时传至司马阳,曾为征东大将军。隋唐五代以后家族政治地位日渐下降。

    四世祖:司马林,布衣。

    曾祖父:司马政,布衣。

    伯祖父:司马炳,布衣。

    祖父:司马炫考中进士,官至耀州富平县令。虽然官职不大,但政绩显著,而且以气节著于乡里。

    父亲:司马池时,曾为兵部郎中、天章阁待制(属翰林学士院),官居四品,为人清直仁厚,号称一代名臣。

    叔父:司马沂、司马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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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一次,齐王派淳于髡出使楚国,楚王看到他身材矮小,便鄙夷地戏谑道:“难道齐国就找不出一个像模像样的人了吗?而派了先生你来!先生有什么特长呢?”这次髡并未用隐语而是直截了当地说道:“我并没有什么特长,只有腰中七尺长剑,是用来斩杀无状之王的。”楚王惶恐地说道:“请先生息怒,我不过跟您开句玩笑罢了。”这个故事不由得使人联想到历史上著名的晏子使楚的故事。淳于髡生活的时代要比晏子晚一百多年,对这位齐国历史上的贤相,淳于髡十分佩服,也处处以他为榜样,两人一样都身材矮小、貌不惊人,然而出使外国,都凭借自己的才能和气度折服了傲慢无礼的楚君,维护了齐国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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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骆宾王(约638—???),汉族,字观光,生于义乌(今浙江义乌),唐代著名诗人,与王勃、杨炯、卢照邻合称“初唐四杰”,在四杰中他的诗作最多。他的名字和表字来源于《易经》中的观卦:“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骆宾王出身寒门,七岁能诗,号称“神童”。据说《咏鹅》就是此时所作。骆宾王尤擅七言歌行,名作《帝京篇》为初唐罕有的长篇,当时以为绝唱。

    他还曾久戍边城,写有不少边塞诗。例如,“晚凤迷朔气,新瓜照边秋。灶火通军壁,烽烟上戍楼。”豪情壮志,见闻亲切。

    唐中宗复位后,诏求骆文,得数百篇。

    据《唐诗三百首新注》记载,骆宾王,婺州义乌人。早年落魄无行,好与博徒游。后为道王李元庆府属。曾从军西域,宦游蜀中。及任侍御吏,又因贼罪下狱,他在诗文中则力辨其冤。出狱后,为临海县丞,怏怏不得意。睿宗文明(684)时,徐敬业起兵讨武则天,他曾为其僚属,军中书檄,皆出其手。敬业失败,骆宾王下落不明,或说被杀,或说亡命,甚至说在灵隐寺为僧。其一生行迹,颇为诡奇,也近于纵横家。

    后人收集之骆宾王诗文集颇多,以清陈熙晋之《骆临海集笔注》最为完备。

    详细点击:【唐朝:骆宾王(“初唐四杰”之一)】

  • 林彪是20世纪中叶中国政坛上的一个风云人物,也是一个复杂的历史人物,他曾做过好事,也曾做过错事,还曾做过坏事,有功绩也有罪恶。他的一生,跌宕诡奇,曲折多变,从“天才战术家”、战功赫赫的元帅到“永远健康”的接班人,最后因阴谋夺权的暴露而“仓皇出逃、狼狈投敌、叛党叛国、自取灭亡”,经历了由人到神,由神变鬼的可悲历程。

    林彪18岁参加革命,跟随毛泽东南征北战、出生入死。抗日战争时期,他指挥了威震中外的平型关战役;解放战争时期,他指挥了同样让世界瞩目的辽沈、平津战役,此后率部直指中国大西南,先后攻取湖北、湖南、江西、广西、海南等西南各省,为解放全中国立下了汗马功劳,被誉为“常胜将军”。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他打着“高举”、“紧跟”的旗帜,欺上瞒下,阳奉阴违,结党营私,与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结成反革命集团,并与江青反革命集团互相勾结,有预谋地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阴谋夺取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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